热心公益,服务社会
——孙大勇律师参与筹建深港法律服务中心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的通知,深港法律服务中心筹备会议于2007年4月11日在深圳律协会议室重新召开。会议成立了深港法律服务中心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下设三个组:文秘组、宣传组和物业组,各组分别展开行动,共同推进深圳法律服务中心的筹建。会间,刘潼修秘书长表示,如有申请个人开所的律师(须至少执业5年)请积极向深圳市司法局报递材料,深圳市司法局也会积极同省厅沟通,结束深圳市无律师个人开业的历史。
深港法律服务中心成立的发起人﹑深圳律师协会前会长徐建表示﹐如无例外﹐他的倡议将于今年变成现实﹐初步选址在罗湖区的鸿昌广场﹐如有其他更好的办公场所,欢迎广大律师积极推荐。
按照深港法律服务中心的设想﹐中心建成后将汇集香港和内地百余间律师事务所﹐同时引入会计﹑拍卖﹑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相关机构﹐为香港和内地民众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而计划包括吸纳以下10个方面的机构加入﹕﹙1﹚深圳市50间个人开业的律师所及诉讼律师﹔﹙2﹚深圳市20间综合型律师所设立的办事处﹔﹙3﹚内地其它省市30家律师所深圳分所或办事处﹔﹙4﹚香港20间专业律师所在深圳设立的代表处﹔﹙5﹚香港10间综合性律师所在深圳设立的代表处﹔﹙6﹚香港20间大律师﹙诉讼律师﹚在深圳设立的代表处﹔﹙7﹚外国10间律师所在深圳的代表处﹔﹙8﹚司法部驻香港法律服务公司深圳办事处﹔﹙9﹚深圳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10﹚法律媒体及评估﹑会计﹑审计﹑拍卖﹑商标等中介机构。
深港法律服务中心筹备委员会热诚欢迎热心公益事业、愿意服务广大律师的律师参与,共同积极推荐深港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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