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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4年5月22日 编辑:sundy 有1713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商标驳回复审胜诉案]深圳市绿之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初步审定案

深圳市绿之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绿之苑公司)为打造自有品牌即文字商标“小米当家”,201261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该商标所拟注册的服务项目为:1、米粉;2、方便粉丝;3、粉丝(条)。


2013321商标局经审查后认为绿之苑公司拟注册的商标与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1783484好小当家商标近似;与河南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6636940号小郎当家商标近似;与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851008号小家商标近似。鉴于绿之苑公司拟注册商标与先前注册的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局遂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将该商标予以驳回。


鉴于该商标对绿之苑公司的意义重大,绿之苑公司遂决定委托本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本所接受委托后,作出了如下分析:

 一、“小米当家”与“小当家”或“小當家”均不构成相同或近似,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理由如下:

1、“小米当家”与“小当家”或“小家”的整体外观和呼叫明显不同。

2、“小米当家”与“小当家”或“小家”的含义也明显不同。百度百科里对“当家”作了如下的定义:(1)本义为主持家政。又比喻在一定范围内起主要作用;(2)经营管理者,如:她是我们厂里的好当家。“当家”作为名词使用时其含义为在一定范围内起主要作用的人。“小当家”用“小”来修饰限定“当家”,“小当家”整体为一个名词,意为在一定范围内起主要作用但是年龄却不大的人。“当家”作为动词使用时其含义为在一定范围内起主要作用或者主导、主管某事。在“当家”之前加上名词“小米”时就构成了动词谓语句,意为“小米”起了主要作用或者“小米”扮演了主要角色。所以说两者的含义明显不同。“小當家”为“小当家”的繁体形式,其与“小米当家”的含义当然也明显不同。

二、“小米当家”与“小郎当家”也不构成相同或近似,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理由如下:

 1、两者的整体外观和呼叫明显不同。

2、两者的含义也明显不同。如前所述,“小米当家”意为“小米”起了主要作用或者“小米”扮演了主要角色,这里的“小米”为物。而“小郎当家”中的“小郎”泛指年轻的男性,“小郎当家”意为年轻的男性起了主要作用或者扮演了主要角色,这里的“小郎”为人。所以说两者的含义明显不同。

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合议后,同意代理人的复审意见,于2014415作出商评字【2014】第064308复审决定,撤销商标局的原驳回决定,将绿之苑的拟注册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代理人认为,目前商标局对商标相近似的判断过程并不会通过驳回通知书进行具体说明(商标局仅指出近似,而不给出近似的理由)。申请人委托专业的代理人进行深入分析和有力的辩驳还是非常重要的。

 

 

 

本案代理人: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孙大勇、马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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