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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年10月23日 编辑:sundy 有1686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UC被诉不正当竞争 法院发出行为禁止令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常用手段,而新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首次作出了对当事人行为保全的规定,也被称之为法院禁令。记者15日获悉,海淀法院根据新法首次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对一起民事案件中被告方的行为发出禁止令。即在案件开庭之前禁止被告方优视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UC浏览器页面视频下载功能下载优酷网视频的行为。

  合一公司是优酷网的经营者,向网络用户提供有偿或无偿的视频点播服务。合一公司称其发现UC浏览器可以通过其页面视频下载功能向访问优酷网的最终用户提供视频下载服务,故将UC浏览器的运营商优视公司等诉至海淀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书面致歉及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等。

  起诉同时,合一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禁止优视公司等为最终用户提供UC浏览器的页面视频下载功能下载优酷网视频的行为。海淀法院初步审查了合一公司提交的公证书等证据,在合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基础上,支持了合一公司的申请,裁定优视公司和动景公司停止提供UC浏览器的页面视频下载功能下载优酷网视频的行为。

据介绍,行为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之前或审理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而对另一方的行为作出的禁止令。

来源:北京青年报

 

 

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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